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是指利用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提供的电信与信息服务的业务的许可证。
国家对电信业务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经营电信业务,必须依照规定取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其实我们国家对增值电信业务有明确的文件规范,根据《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备注:电信业务分类目录第一版本是在2000年颁发的,后面经过2次调整,分别是2001年6月第一次调整、2003年3月第二次调整,经过2008年修订而来的)我国电信业务分为基础电信业务(主要包含固定通信业务、蜂窝移动通信业务等)和增值电信业务两类。
基础电信业(A1和A2)务一般指移动、电信、联通等三大运营商业务,一般企业办不了,这里不过多做介绍。
增值电信业务又分为两类:第一类(B1)增值电信业务为基于设施和资源类的业务,第二类(B2)增值电信业务为基于公共应用平台类的业务。